2024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税是以进出口货物和进境物品为征税对象,由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征收的税种。关税征收事关国家主权和利益,既是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也是实施宏观调控和贸易、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在服务大局等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关税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有必要在总结进出口关税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关税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表示,制定关税法,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关税工作体制。二是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进出口关税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与现行法律制度做好衔接,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预留空间。四是根据关税的性质和特点,稳妥灵活设计相关制度机制,在遵循税收法定原则的同时满足相机调控实际需要。
据了解,关税法共七章72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坚持党对关税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关税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税目、税率的调整权限以及关税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二是明确关税适用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境物品,由海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关税。三是规范关税税目税率的设置、调整和实施。明确包含关税税目税率表的进出口税则,是本法的组成部分。四是完善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等制度。明确免征、减征关税项目,并授权国务院根据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对外交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制定关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五是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健全完善关税征收管理制度。总结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经验,明确关税征收管理可以实施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模式。六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实关税应对措施。
王翔表示,关税法的出台,对于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落实税收法定改革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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