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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明:为何“自愿”的背后都是强制?

2026年03月18日 15:52:35 作者: 王法明 来源: 文化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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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一段视频在网络上曝光,显示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第四中学初一年级教师强制学生订购牛奶,每学期费用高达330元。表面上看似鼓励学生饮用牛奶的举措,实则背后隐藏着学校的一项规定:未订购牛奶的学生需出示牛奶过敏的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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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让人联想到疫苗接种时的两难境地:虽然无人强迫接种疫苗,但未接种疫苗者往往难以正常生活。面对这样的选择,大多数人只能选择接种。同理,若学生未能提供“牛奶过敏证明”,就必须购买牛奶。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强制。
事件曝光后,学校教育事务部门声称订购牛奶是基于自愿原则,“我们并未强迫,一切都是学生自愿的。”当地教育局同样表示,订购牛奶始终遵循自愿原则,从未有过强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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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震惊的是,学校教师甚至要求学生在饮用牛奶时互相举杯庆祝。那些订购了牛奶的学生举杯畅饮,而未订购牛奶的学生只能默默地趴在桌上。这种行为不仅制造了同学间的隔阂和歧视,更在心理上对未订购牛奶的学生造成了伤害,这种被歧视的感觉可能会伴随他们一生。
这是最严重的后果,然而,为了微小的利益,他们竟然能做出这样的行为,这还配得上“老师”这个称呼吗?学校还配得上“教育机构”的称号吗?他们还配得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美誉吗?
客观来看,不订购牛奶的学生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家长反对学校的强制行为而不愿订购;另一种是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对于第一种情况,虽然家长的行为有些过激,但至少有个明确的理由。而对于第二种情况,那些无法订购牛奶、保险和校服的学生和家长,他们所遭受的是真正的虐待和羞辱,而且这种情况更为常见。
面对这种情况,学校竟然声称没有强制,一切都是学生自愿的!这真是对“自愿”一词的莫大讽刺!
如果学生和家长真的是自愿订购牛奶、购买保险和校服,为何还需要提供“牛奶过敏证明”?为何还要以入学为条件进行威胁?
在强制的前提下,哪里来的自愿?如果这也能称为自愿,那么“强奸”和“抢劫”又该如何定义?
因此,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第四中学的行为无疑是利用学校的权威对学生进行无差别的剥削,这已经违反了教育的初衷和师德,更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该法明确指出:“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也明确强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事实已经证明,强制学生订购牛奶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违法行为并非个人行为,而是一个组织公然违反法律。
他们在违法行为被揭露后,却辩称这是“自愿”!
就是这样一群人在从事教育工作,那么他们又能培养出怎样的学生?他们又如何能够培养出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这种情形让人无法想象!更让人无法想象的是,作为教育的主管部门——教委也声称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行为!
客观地说,如果学校和老师为了个人利益而在学生身上谋取利益,我们或许还能理解。但是,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委为何与学校保持一致的说法——“没有强制,学生自愿”?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教委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只是简单地重复学校的话,为学校的行为背书;二是教委在调查后发现问题,但为了维护大局,仍然选择支持学校。
或许,您会说教委已经进行了调查,确实没有发现强制行为。对于这种荒谬的说法,我选择保持沉默。因为媒体已经曝光了证据,而且教委中许多成员的亲属在教育系统工作。如果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还无法发现问题,那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智商的问题,或者是“装睡的人叫不醒”!
如果老师和学校出现问题,还有教委来监管。但如果教委也出现问题,那么谁来监管?
这才是最让人痛心的事情——监管者本身也成为了作恶者的一部分!
为什么我对这件事如此痛心?
因为无论是教委、学校还是老师,他们都有稳定的收入。尽管教育工作很辛苦,但至少生活无忧。然而,为了微小的个人私利,他们竟然可以出卖自己的灵魂和道德!
在他们眼中,孩子不再是孩子,而是可以获利的人矿,是软肋和赚钱的道具!
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只是在不同的学校以不同的方式上演。例如,广东某学校收取学生午休费;未订购餐食的学生只能在学校的广场上蹲地吃饭;未购买教辅资料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老师将考试内容放在补习班上提前讲解,没有就业合同的学生拿不到毕业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设定了必须执行的先决条件。
这就是他们所说的“自愿”!
其实,社会上这种情况也十分常见,不捐款不让开业这叫“自愿捐款”、不签字取消医保这叫“自愿签字”、不打疫苗不能出门,只能在家饿死这叫“自愿接种”、不更换智能电表就不供电这叫“自愿更换”等等。
这些“自愿”越来越像被扭曲的“小姐”,让一些机构在做错事情之后用来逃避责任的一种手段。他们改变了自愿的本质与内涵,更重要的是把责任推给受害者。
这不仅是语言腐败更是对违法行为的包装和掩盖。




责任编辑: 王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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