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法治文化教育中心主办
主页 > 立法 > 神州风光

缅北徐发启犯罪集团案二审宣判 裁定驳回上诉

2026年05月28日 17:37:52 来源: 新华网
字体:

  中新社北京5月28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通报,5月28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徐发启犯罪集团上诉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被告人徐发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19年以来,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罗玉军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的犯罪集团,利用徐发启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陆续修建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诈资金11余亿元人民币,并在武装庇护过程中,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对被告人徐发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被告人张龙龙判处无期徒刑;对被告人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宣判后,被告人张龙龙、习康强、刘世兵提出上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遂依法作出终审裁定。(完)

责任编辑: 王嘉兴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公告 | 人员查询 | 法律顾问 | 网站招聘 | 广告服务
Copyright©1999-2020神州普法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京ICP备20210231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4900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13580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24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00107426| | 商务合作:13011078129 | Email:szkx002@163.com
神州普法网 地址Add:北京市通州区中山路59号 北京ONE25层
邮编P.C. 1000176 | 商务合作:1301107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