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重磅播出《缅北电诈覆灭纪实》专题报道,首度公开大量独家罪证与执法细节,曝光缅北各类犯罪园区触目惊心的黑幕。武装持枪看守、私设处决场地、出逃人员遭扫射残杀、被困人员饱受酷刑虐待、非法倒卖人口与进行器官交易等恶行逐一被实证。

长期以来,舆论与大众习惯性将这股跨境黑恶势力称作 “缅北电诈集团”,但纵观其全套犯罪行径,“电信诈骗” 是不正确的,他们只是利用电信工具,以高薪为诱饵,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轮奸以及人体器官贩卖等严重刑事犯罪,早已远超诈骗范畴,是集非法拘禁、暴力殴打、蓄意杀人、人口贩卖、器官交易于一体的复合型极端犯罪,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完全契合恐怖势力的施暴特征。
因此,称其为“电诈” 是对极端暴力罪行的美化与弱化。更准确的称呼应该是“缅恐组织”,与基地组织、ISIS组织、伊斯兰祈祷团、阿布沙耶夫武装等反人类组织同一类别。
反人类组织?是的!就是反人类——央视曝光他们随意杀人祭天!
该组织的作恶目的虽然是骗财,但是,其作恶手段已经超越了“骗”的范畴,以高薪出境务工、跨境高薪就业为诱饵,精准诱骗国内民众偷渡赴缅,这只是开始。受害者一旦踏入其管控园区,即刻被没收证件、隔绝外界联系,沦为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 “人矿”。园区全程由私人武装持枪管控,高墙铁网层层封锁,24 小时暴力看守,形成封闭式非法囚笼,这是典型的非法拘禁与人口控制行为。
为逼迫人员参与诈骗、压榨最大利益,该组织滥用极端暴力手段:完不成诈骗业绩、消极怠工、试图反抗或出逃者,都会遭受棍棒毒打、关小黑屋、锁狗笼、断肢折磨等酷刑,长期虐待导致大量人员重伤、残疾。更令人发指的是,其肆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暴行屡见不鲜,纪录片披露,多名被困人员集体出逃时,遭武装人员持枪扫射,多人当场死亡、重伤,遇难者被就地掩埋;多地司法通报证实,该组织多次蓄意杀害反抗人员、无力压榨的被困者,随意处决、抛尸荒野,人命在其眼中一文不值。
比恐怖组织更黑暗的是,该组织对无利用价值、身患重病、重伤残疾的“矿渣”,公然开展非法器官摘取与交易,依靠贩卖人体器官牟取暴利。同时持续倒卖被困人员,在各大园区、黑恶势力之间辗转贩卖,无数受害者在反复倒卖、暴力折磨、死亡威胁中濒临崩溃、家破人亡。一套以暴力管控为根基、以诈骗敛财为手段、以杀人和器官交易收尾的黑色恐怖体系,已然成型。
因此,称呼这类组织仅仅为电诈明显过于轻描淡写!
因为,我国刑法明确界定: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远程、非接触式,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欺骗,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的要件是: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三是远程、非接触式地向不特定多数人进行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这个定义中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二是远程、非接触式。这与我们日常遇见的电信诈骗行为完全一致。
但是,缅北“电诈集团”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将人员骗至缅北后对人员进行灭绝人性的残暴行为,包括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对已经失去价值的“人渣”强制摘取器官,这已经超越了人类的底线,比法西斯还法西斯!
那么,为什么将其称为“缅恐组织”?
缅,是区域的简称,具有标识性和可识别性!就像非洲猪瘟、东南亚流感一样,这是源头标注问题。
恐怖组织,目前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对人类无差别地实施恐怖行为,其手段极其残忍,严重侵犯人权、尊严,对人身进行威胁、殴打、伤害和杀害等极端暴力行为的组织团伙被认定为恐怖组织。
根据上述情况可知,将“缅北电诈集团”称为“缅恐组织”更为准确。
现行舆论常用的 “电诈” 称谓,存在严重的定性偏差,极易误导公众认知,弱化其滔天罪恶。大众极易因 “诈骗” 二字,将其等同于普通网络骗术,忽略其武装施暴、蓄意杀人、残害人体、制造恐慌的恐怖本质,客观上形成了对极端暴力犯罪的美化。
因此,摒弃 “电诈” 的美化标签、确立 “缅恐组织” 的准确定性,绝非文字游戏,而是精准打击犯罪、筑牢全民防线的前提。
只有撕下诈骗的伪装,直面其恐怖暴力的本质,才能让全社会摒弃侥幸心理,提升民众反诈防恐警惕性;才能让执法司法层面突破普通诈骗案件的处置局限,以重刑、高压、全域态势严厉打击跨境恐怖犯罪,彻底铲除这股盘踞边境、残害同胞的黑恶势力,守护国人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安宁。
作者:王法明,知名媒体人,新闻时评人,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讲堂副秘书长,神州普法网总编。
责任编辑: 王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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