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法治文化教育中心主办
主页 > 综合法治 > 人物

事关养老机构等级划分 民政部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10月28日 23:03:1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字体:小 中 大



  日前,民政部就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原标准为《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明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遵循“自愿申请,科学合理,质量为重,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通过综合考察养老机构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的基础上对养老机构进行等级划分。


  养老机构的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越高,表示养老机构在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方面的综合能力越强。


  养老机构的等级标志由五角星图案构成,一颗五角星表示一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级。





  养老机构等级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3个月养老机构应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复评。未按时申请复评的,有效期满后原等级自动失效。复评通过后,自新颁发证书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编辑:刘欢】 

                        

责任编辑: 王嘉兴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公告 | 人员查询 | 法律顾问 | 网站招聘 | 广告服务
Copyright©1999-2020神州普法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京ICP备20210231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4900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13580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240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00107426| | 商务合作:13011078129 | Email:szkx002@163.com
神州普法网 地址Add:北京市通州区中山路59号 北京ONE25层
邮编P.C. 1000176 | 商务合作:13011078129